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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拇指和食指功能丧失,可依靠多少级残疾啊?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19 0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鉴定,以鉴定结论确定赔偿金额
  • 手指算残疾的情形有:
    1.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2.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3.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4.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5.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等。法律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
    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 残疾证认定标准里面明确,对于单侧拇指伴食指 (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等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办理残疾证的,公民只有手指头断了不满足残疾证要求不可以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第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
    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残疾人提供捐助和服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从事残疾人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为残疾人服务。
    第八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其地方组织依照法律、法规、章程或者接受政府委托,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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