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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非法提供信息罪已遂判刑最新规定

信用卡纠纷 2023-06-19 0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最新规定是: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
    二、三款规定,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 法院对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一般犯罪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刑规定: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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