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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人次传播淫秽物品属于情节严重吗?

名誉毁谤 2023-06-19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是: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该罪的判刑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标准: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7、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
    (一)项至第
    (六)项规定标准,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
    8、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空气,保护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精神文明十分必要且有意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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