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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离婚时应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起诉离婚 2023-06-19 11: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妇女保护自身权益的途径主要有四种:
    (1)根据不同的合法权益受侵害情况,去公安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基层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要求依法处理;
    (2)依法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法聘请律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者申请法律救助后提起诉讼;
    (4)向妇女组织投诉。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查清后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予以依法查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二条 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 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方式:
    (1)当事人应当及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清单或凭证进行保存;
    (2)若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的,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
    (3)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离婚时保障自己权益的方式:当事人应当及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清单或凭证进行保存;如果另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的,还应当收集相关证据;离婚时保障自己的权益的其他方式。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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