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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有事辞职,社保被切断四年,现在又回到原来的单位,社保可以补缴,自费也可以

其他 2023-06-19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若单位没有给员工办理社保的,建议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收集相关证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员工要求补缴社保是可以的。如果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期间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的,员工在离职后仍然可以要求其补缴;单位拒绝的,员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等进行举报、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辞职后个人社保中断了,有下列解决办法:
    1、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依法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2、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法律依据:辞职后个人社保中断了,有下列解决办法:
    1、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依法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2、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将社保转移到新的就业地区。
    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都可以续上,在你退休前永远不会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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