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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无故辞退如何赔偿

无故辞退 2023-06-19 1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劳动者在辞职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社保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申请调解或者申请仲裁等方式来索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员工没签合同要求赔偿的方式:
    1、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被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的,属于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同时要求单位支付最多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最高支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和社保的赔偿是:没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就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要求给付双倍工资赔偿;没缴社保用人单位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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