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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监控不好使,找物业物业不管,应该怎么办

业主维权 2023-06-20 0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
    2、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 小区物业监控业主不可以随便查看。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可以提供给业主进行查看和复制。虽然物业监控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但是考虑到其他业主的隐私和利益以及公安机构治安管理的需求,所以是不能随便查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物业对于小区违建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发出整改通知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城乡规划部门举报,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拆除,业主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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