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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十八日被抓,十月份才判刑,然后被判了一年九个月,多久可以出来

刑事拘留 2023-06-20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犯人逮捕后一般需要三个月才能判刑,具体的时间需要根据检察院和法院审查的时间确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 拘役一般是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嫌疑人数罪并罚后执行的是拘役刑,最长也不得超过一年的刑期。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只需要执行有期徒刑,无需再执行拘役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 拘役期限一般是一个月到六个月。法官在这段时间内根据案件情节自由量刑。犯罪嫌疑人还犯其他罪的,数罪并罚的拘役刑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但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只需要执行有期徒刑即可。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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