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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提前三个月收取合同外的租金,现在不退租,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6-20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提前退租到底能不能拿回剩余租金?
    提前退租的话是不能拿回剩余的租金的。
    1、提前退房房东不退租金是可以的,因为这种情况基本是租客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
    除非房东有法律依据:《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对于租客而言,在退房之前最好通知房东,和对方协商,争取减少经济损失。
    2、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除非房东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1) 首先看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内,提前解除合同(退房)的相关约定,一般情况下剩余租金不退。再看押金的相关约定是合同到期退还,还是单方面违约不予退还。按照合同执行即可。
    (2) 如合同内没有以上相关约定,因乙方(房客)提前退房,剩余租金可不退还。租房押金双方协商解决,是全部退还还是部分退还,双方达成一致即可。
  • 法律分析:可以和房东协商,如果租房合同上写了提前退租不退租金的话,那就不能退租金了,如果没写,但是房东依旧不退租金的话,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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