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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医院看病报销,需要开县级医院转院证明吗?

社会保险 2023-06-20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院证明是为了病人病情需要转高级别医院后还能够享受高比例医疗报销的必须手续,这个证明存在的价值主要在于可以提高患者的报销比例,一般来说与当地医院的利益并与太多牵扯。不过严格意义来说这种证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当地医疗水平不能满足患者的病情需要,第二是转诊医院必须在转诊目录内。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 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条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 设置申请书
    (二) 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
    (一) 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 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 这个需要当地医院出具转院证明,把证明拿到当地社保医保办办理转院登记方可。
    符合转院条件就可以办理,省级报销比例会比二级医院低10%左右,具体咨询当地医保办。
  • 省内医院住院病人需要转院证明,根据卫生厅有关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然后由主治医生报告给科主任,经过科主任确认,如果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那么就要就出具法律依据:《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这就是转院的程序。 转院证明,从医学角度上,是为了患者可以接受更好更专业的治疗,而且证明这个治疗合理合法。
    从医保报销上,是为了可以正常的医保报销。主要是因为我国现在基础的异地社保政策没有统一,如果患者转移到其他地区就医,患者的医保不能正常报销。那么,开具转院证明后,一方面可以尽快去上级医院进行就医,另一方面可以在治疗结束后将治疗资料带回,就可以及时帮助患者进行费用报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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