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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离婚诉讼手续,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起诉离婚 2023-06-20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诉讼离婚需要以下证件: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4、民事起诉状;
    5、财产权属证书。
    诉讼离婚的手续:
    1、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并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法院决定受理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3、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4、开庭审理;
    5、法庭辩论及调解;
    6、法院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起诉状;
    2、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3、需要法院判决分割财产的,需要有财产权属证明;
    4、需要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的,需要提交孩子的户口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等证件,如果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如果夫妻双方选择起诉离婚的,则需要准备书面起诉状、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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