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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流程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0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财产公证的材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的手续:
    1、个人的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4、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5、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 婚前财产公证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3、双方已经起草了协议。
    二、准备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三、公证员审查;
    四、双方在公证员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公证的进行:
    (一)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会被受理的。
    (三)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
    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
    (四)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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