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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股东已经名义贷款还不清的情况有责任吗?

公司债务 2023-06-20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一般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实际完成了出资义务,则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来独立承担,公司股东仅仅以自己认缴的股份来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但是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等瑕疵出资的行为,符合法定情形时,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这里根据您的描述,该股东已完成出资义务,则只需要在其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无需承担公司债务。
    谢谢!
  •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是否有连带偿还责任分为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不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要看企业的性质,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二、需要股东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况: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这里所说的无限偿还责任,指的是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企业的债务,就会追加到股东的个人资产,用于清偿企业的债务。
    三、担保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有时候虽然以企业的名义贷的款,但是贷款机构会追加法人个人或股东作为担保人,如果股东在企业贷款过程中做出担保,那就必须承担担保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正常还款,那做出担保的股东就必须承担起偿还的责任。
    拓展资料: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没钱出资需要的责任如下:
    1、按照《公司法》解释3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作为名义上的股东,依然是存在要偿还贷款的法律责任。
  • 法律分析:如果是个人贷款,对公司无影响;如果是公司贷款,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不能担责的特殊情况下,可能要求股东来担责。其他股东不清楚具体情况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专业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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