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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户口没有房子如何安置拆迁

拆迁补偿 2023-06-20 23: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拆迁了没有房子户口怎么办
    1、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
    3、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
    房屋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1、前期洽谈、现场勘察;
    2、签订评估合同,然后制定工作计划;
    3、外业入户评估;
    4、外业评估之后需要把这些数据进行输机,按照公式进行测算;
    5、报告归档,即项目结案,有关的资料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
    被假释、缓刑的犯人,被管制分子和其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在迁移的时候,必须经过户口登记机关转报县、市、市辖区人民法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才可以办理迁出登记;到达迁入地后,应当立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 有房子无户口无法得到安置房或者安置面积,一般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拆迁补偿数额,以此对被拆迁人进行等额的货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只有户口没有房屋的话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和安置资格也是基于房屋存在的。没有房屋就没有相应补偿。
    但是如果是集体土地征收,虽然没有房屋,但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话,那么征收补偿中可以得到相应份额的。
    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
    注意: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
    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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