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在妹妹名下,我怎么争取权益

土地纠纷 2023-06-21 0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继承权的规定主要是:

    1、土地承包所得的收益,在承包人死亡时,属于其遗产的范围,其继承人可以继承;

    2、承包人承包的林地,在其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土地只能够继承其使用权,而不能继承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就不会产生继承的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由其他承包人继续经营。此外,当承包经营土地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死亡,即家庭整体消亡绝户时,其承包的土地也是不允许继承的,而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后重新分配。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的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所得的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五荒地等土地,其承包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3、老人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 法律对于土地继承权的规定:
    1、土地承包所得的收益,在承包人死亡时,属于其遗产的范围,其继承人可以继承;
    2、承包人承包的林地,在其死亡之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3、土地只能够继承其使用权,而不能继承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