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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商量一下,损坏别人的墙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6-21 0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
    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 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的,其应当对相邻的业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相邻业主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停止侵害并恢复楼房的墙面承重状况,如果因此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一般泛指的是全体业主。举例来说,有堵非承重墙你打算敲掉,那必须取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若这堵墙是只在你的产权范围内和你邻居的产权范围内,那你的邻居即为有厉害关系的业主。
    若这堵墙涉及到外墙,这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就包括全体业主,因为外墙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公共所有。而且根据物业合同,公共区域管理为物业企业或业主大会,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也包括有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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