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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房屋需要准备哪些证件?

房屋买卖 2023-06-21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售房产卖方需要提供的材料:
    1、产权人身份证;
    2、户口本;
    3、房屋所有权证;
    4、原购房发票、复印件、原购房合同;
    5、共有产权人声明;
    6、结婚证复印件;
    7、产权人印章;
    8、土地使用权证;
    9、已购公有住房、成本价购房、优惠价购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出售转让时还应提供相关的审批和申请手续;
    10、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 一、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哪些证件
    1、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二、房地产开发流程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流程如下:
    1、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 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证件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
    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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