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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的话离婚需要带什么资料

起诉离婚 2023-06-21 08: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需要带如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
    2、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和户口簿;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其他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女出生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3、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4、有债权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5、有生理缺陷的,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的资料主要有: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和债务情况的材料;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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