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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1 1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有:
    1、首先是自愿原则。一般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处理;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无过错原则;
    6、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自愿原则,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再由法院判决,并且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原则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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