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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害他人财产500元的,可以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06-22 0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涉及刑事问题,可以进行民事诉讼
  • 损害个人财产违反治安管理的,双方不能达成和解的情况下,对损害人有可能给予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破坏他人财产的,不论金额大小,公安机关都有权作出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财产损失金额达到5千元的,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有权对行为人进行刑事拘留并追究刑事责任。
    拘留有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治安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最长期限为15日,该处罚无须理会,期满即可出来;刑事拘留的后果则很严重,极有可能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需要特别加以重视。
    财产损失虽然没有达到五千元,但是如果有以下情节也将构成犯罪,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一、毁坏财物三次以上的;
    二、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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