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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刚交了2022年合作医疗保险,人世了,钱能退吗?

社会保险 2023-06-22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作医疗有以下情形的,可以退费:交费后未享受居民医疗待遇即死亡的;与其他种类的医疗保险重复缴纳的;属于新农合减免人员的,减免人群主要包括以下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及其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和重度残障人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医疗保险内的钱不能取出。特殊情况: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可以由其继承人或者直系亲属提供相关持卡人的死亡证明资料申请提取医疗保险的剩余金额。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个人帐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
    【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二十五条 迁离本省或者在本省内流动的,个人帐户的资金余额可以转移使用;无法转移的,应当退还本人。
    【划入统筹基金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归原统筹单位全体参保人员所有,不予转移,也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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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有补偿。人死亡了原来缴纳的医保可以退回个人账户、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再由代理机构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如果参保人是无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将全部返还到代理机构的账户内,并由参保单位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后,为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手续。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再由参保单位发放给参保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等,不计个人帐户,以减轻企业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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