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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退休员工工作后发生的事故

工伤索赔 2023-06-22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休员工出现“工伤事故”的处理是: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因为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可以向法院请求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因为用人单位未履行劳动保护义务的,向人民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本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退休员工自己承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如果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一般应当按照被侵犯人身权利来获得赔偿。侵权人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为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一般属于劳务关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事故,应当视为一般侵权行为,按照侵犯人身权利进行赔偿。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为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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