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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不肯给抚养费可以到法院起诉吗

子女抚养 2023-06-22 08: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索要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支付的,依法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方若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当事人不给抚养费是可以起诉的。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属于强制性义务,需要按时履行,同时,请求支付扶养费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先行协商,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支付扶养费的,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起诉离婚后不拿抚养费的一方准备好起诉书及副本、抚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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