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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子,房产证上能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房屋产权 2023-06-22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去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即可,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名字,房产属于二人共有。共有方式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房屋按照证载份额享有所有权。
    按份共有的,应由双方约定份额。
    婚前买房写两个人名字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只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但如果共有人申请按照共有人数核发证书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每个共有人均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按份共有时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份额,则按照各自的出资额确定份额,如果出资额也不能确定的,则各自享有50%份额。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申请共有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向全体共有人合并发放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共有人申请分别持证的,可以为共有人分别发放不动产权属证书。
    共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应当注明共有情况,并列明全体共有人。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 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一个房屋产权的所有人并没有限制人数。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所以,房产证是证明房屋物权归属的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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