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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醉驾已经处罚过了但是对方不谅解怎么办

酒驾醉驾 2023-06-22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醉驾想争取从轻处罚的,驾驶人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自首,坦白,认罪认罚,积极交纳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积极化解与被害人间的矛盾,如积极赔偿并争取被害人的谅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对醉驾行为人的处罚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驾驶人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驾驶营运车辆的,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醉驾伤人对方谅解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但只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检察院只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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