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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解散清算可以执行哪些事务?

合伙企业 2023-06-22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有: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有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法律分析: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按以下流程进行清算:
    1、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
    2、通知债权人,并进行报纸公告;
    3、登记债权;
    4、支付清算费用、偿还债务;
    5、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
    6、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第八十八条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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