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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州工作,在当地没有房子没有婚姻,租房子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6-22 14: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房子,是否能提取分两种情况:
    1、已有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话,名义上你还是属无房产者,那就可以以租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
    2、已有房子有产权证,那你属于有房产者,再去租房的话,是不可以以此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你可以以翻新、大修已有房子的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如果有房子,是否能提取分两种情况:
    1、已有的房子没有产权证的话,名义上你还是属无房产者,那就可以以租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
    2、已有房子有产权证,那你属于有房产者,再去租房的话,是不可以以此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但是你可以以翻新、大修已有房子的名义去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法律分析:不可以。租赁住房自住的,可以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材料如下:有效期内的租赁双方签定的租房协议(多人合租住房的须在租房协议中列明合租人名单及各自支付的租金额)、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
    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以下几种情况:购买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九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
    第一百零二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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