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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工伤没有工伤鉴定还能起诉吗

工伤索赔 2023-06-22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过了3年可以起诉,但是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起诉是需要携带身份证、起诉书、证据材料等资料或证件。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工伤超过一年起诉需要确认自己符合起诉的条件,然后写好起诉状,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属于工伤的证据、与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等材料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工伤职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这样打官司:
    1、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2、作出工伤认定之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工伤后,是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正确的顺序是先去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而工伤认定又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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