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主干道进辅道,与辅道直行车相撞,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22 1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主道和辅道车辆相撞谁的责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主道和辅道车辆相撞谁的责任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主道和辅道车辆相撞具体的责任划需要视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形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在到场调查后会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