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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官司已经赢了,但对方还没有还款,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其他 2023-06-22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 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
    执行主体,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能够引起执行程序 发生、变更或终结的人。执行主体包括执行机构、执行当事人和执行参与人。执行根据是启动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
    没有执行根据,当事人不得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也不得依职权启动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执行根据被撤销,执行程序必须终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好能提供财产线索,真的没有财产,法院会拍卖他的房产的。把欠款的钱执行给你,剩下的给他。
  • 法院判决书下来了对方还不还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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