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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又没有对方地址怎么还钱?谢谢你!

债务追讨 2023-06-22 2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欠款不还没有对方地址的,可以根据其身份信息查询,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欠钱不知道对方地址,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一、欠钱不还的人该怎么办
    1、欠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
    (1)暂时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2)债务人拒绝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3)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债务纠纷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可以到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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