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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人后,公司能否逃避债务?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22 22: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变更法人是不可以因此逃避债务的。生效合同不因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丧失其效力。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仍然需要履行其义务;如果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公司变更法人,不可以逃避债务。生效合同不因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丧失其效力。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仍然需要履行其义务;如果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公司变更法人,不可以逃避债务。生效合同不因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丧失其效力。公司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仍然需要履行其义务;如果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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