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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可以保释候审吗?

取保候审 2023-06-23 0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伤害如果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3、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有办案期限,超过期限没有办结,要释放在押的嫌疑人,继续办理可以取保候审。
    见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犯故意伤害罪情节较轻,或可能判处有期以上刑罚,以及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处于孕期、哺乳期,但取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或是应羁押期限届满未结案需要取保的,经公检法机关决定同意取保的,就可以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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