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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调解,调解书明确规定被告向原告支付诉讼费,但被告不支付或欠款。原告能向法院申请退还原告诉讼费吗?

刑事辩护 2023-06-23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起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如果法院受理案件后属于刑事犯罪的,还需要退还交纳的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 法律分析:诉讼费用由法院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确定,需要退还诉讼费用的,自己拿法律文书和缴费的票据到立案庭办理就可以,不需要什么退还诉讼费用申请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第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四条 国家对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保障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
  • 需要具体分析,因为不同地区法院对于诉讼费退还是否适合简易程序的案件有一定的标准,如果不适用简易程序,会转为普通程序对您的案件进行立案。如果是调解结案的,则按照法律规定是减半收费的。
    如果当初您是全额缴纳诉讼费的,则在结案后您可以要求法院退还一半诉讼费,在调解书上会有说明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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