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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赡养费的,探视权有明确规定吗?

子女抚养 2023-06-23 0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赡养人不给赡养费,被赡养人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人拒不给付的,法院会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办法有:
    1、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不付抚养费是有探视权的,离婚后,未与子女直接生活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以及地点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不给抚养费有探视权。抚养费和探视权之间没有关系。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使用的费用,照顾孩子的一方可以放弃,也就是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支付是另一方的义务。探望权是不和孩子生活的一方的权利,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没有权利剥夺,否则诉讼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是败诉。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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