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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领取失业补助金,以后还能缴纳社保吗?

社会保险 2023-06-23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如果是领取到了失业补助金,那么需要个人自己去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而个人如果去交了,当然就没有什么影响了。而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医疗保险这一块的费用不用个人去缴费,是由医保基金来支付的,也就是说个人在领取失业金以后,可以免费享受医保待遇,而且医保个人账户还会返回一笔钱。
    至于说养老保险这一块,领取了失业金的话,一般是无法再缴纳养老保险了,不过有的地也允许以个人身份去缴纳养老保险,具体政策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社保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领取失业金期间是不需要交社保的,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他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部分,当劳动者失业时,社保账户会暂时冻结,直到找到新的用人单位才开始续交并累计。
    重新就业之后,缴纳社保则停止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 法律分析:申领失业补助金对社保没有影响,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如下: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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