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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姨的弟弟有血缘关系吗?我们能在一起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3-06-23 12: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子女结婚后必须分户,也没有规定子女不能进行分户。只要是不居住在一起的,可以通过申请进行分户,故分户的前提是通过申请,如果不申请分户则户口则可以一直在一起。
    要办理户口本的分户业务一般要18周岁以上,而且要有自己的固定收入,一般以用工合同为准,然后还要有固定的住处,要是有房子所有权证是更好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第一在伦理上姐弟关系是血缘关系无法断绝。第二,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姐弟之间有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就是说,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方做任何事情,也没有任何义务为对方做任何事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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