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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架,一方住院,但医生都说没事,父母必须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3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跟对方家长协商赔偿:打架必然会有一方或者两方受到损伤,这时候就需要一定量的赔偿,作为家长,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这件事情,不能因为自己的孩子被打就要闹翻天,这样对自己和自己的孩子都不好。
    2.问清楚缘由:发生矛盾必然是有原因的,问清楚原因,之后再决定,有时候也有可能是对方孩子的问题,不要不问缘由就一味的教训孩子,让孩子觉得受到委屈,产生逆反心理。法律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 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住院医药费谁付的问题首先肯定是需要打伤学生的一方家庭来进行承担,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规定了学校一方有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义务,所以说学校一方也应该承担小部分的医药费。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在教育机构内第三人侵权时的责任分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打架一方受伤,住院另放应该怎么处理?打架一方受伤,住院了,不管是怨谁?另一方都应该给拿医药费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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