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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和解与破产重组有什么关系和区别?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6-24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
    (1)破产重组后,如果重组计划顺利执行的,公司能够重新进行经营活动;
    (2)公司破产后,只能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和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人民法院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债权人在重整计划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
    债权人因执行重整计划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有: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 破产重组与破产的区别有:重组并不是法律概念,不是必须在公司破产后才能进行,是在公司经营出现困难时,经营管理人可以自主选择进行重组,目的是保护公司的经营秩序。重组失败,公司可以再行制定其他重组方案或者引入其他资金,并不表示公司必然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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