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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1992年因伤害罪被检察院免于起诉。现在户籍所在地可以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其他 2023-06-24 0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建议前往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条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本规定申请人范围的单位和公民,可以向被证明对象的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民执业必须以“无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四)公民向公证机构申请依法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的;
    (五)经有关部门提出统一申请,市级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 法律分析: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则上需要去自己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对一些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如果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办理无犯罪证明时,要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要填写的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法律分析: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有关规定,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原则上需要去自己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对一些长期在外地居住的,如果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暂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办理无犯罪证明时,要到当地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要填写的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法律依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局证明的意见》 第八条无犯罪记录证明。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
    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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