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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办理失业登记,为什么不能在长清办,非要去户口所在地

社会保险 2023-06-24 0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失业登记是在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失业人员应当携带其离职证明去上述机构办理失业登记,之后则持失业登记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有,但是需要自己去办。办理失业证需要如下条件:




    1、在村里开个证明,拿到镇上劳动保障所。




    2、带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即可办理。




    3、一般当天可拿到。




    4、由于每个地区管理不一样,可以先打电话问问市里的劳动保障处所需材料和流程。


    法律依据: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

    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登记失业人员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就业援助卡”中标注的内容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个体经营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个体经营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凭所招用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标注“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申请享受企业吸纳税收优惠政策。
  • 办理失业证的手续:
    1、劳动者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2、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材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合格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发放失业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依据:《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
    (二)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
    (三)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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