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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别人有权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24 08: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其配偶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何分割,由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
    2、如果用于购房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离婚时可以一人一半或者按出资份额分割。
    3、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也属于其一人所有,但如果房产证加了配偶姓名的,就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应当平等分割。
  • 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能分到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个人独有,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共有,共有权人按房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共同持有该房产。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能分到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个人独有,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共有,共有权人按房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共同持有该房产。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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