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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海流动人口居住证的流程有哪些?

其他 2023-06-24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或委托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4、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法律分析: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
    第二步、提交办理居住证的相关材料;
    第三步、民警对流动人口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第四步、审核合格的,录入信息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审核失败的当面告知原因)
    第五步、15日后凭借《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法律依据:《青岛居住证补办指南》 第三条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规定的近期免冠照片,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进行登记;
    2、派出所民警或协勤人员根据申办人提供本人信息,填报《暂住人口登记表》并录入计算机;
    3、市公安局将根据上传的信息数据内容统一转换到指定的证件制作厂家来完成居住证的制作;
    4、制作完成后将居住证发给申办人。
  •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就需要办理居住证。
    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领人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居住信息等。
    2、受理:受理机关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进行初审。
    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不符合申领条件的,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审核审批:对符合申领条件的,予以审核审批。
    4、制证:对通过审批的数据予以制证。
    5、送达:在窗口领证或通过快递到付送达。
    三、居住证办理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是专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的,只要在居住地居住了半年以上的外地人口,就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我国许多地方通过办理居住证,实行积分落户制度,所以办理居住证,是会有许多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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