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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各级人民政府有行政处罚权吗?

行政处罚 2023-06-24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知情权;
    2、确认权;
    3、申请回避权;
    4、申辩权;
    5、听证权;
    6、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7、获得赔偿权。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作了充分的规定,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处罚权。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程序性权利与诉讼性权利。程序性权利主要是被告知的权利、辨认身份的权利;诉讼性权利主要是受到损害有获得赔偿的权利、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当事人享有被告知的权利,即了解权。当事人有了解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事实、证据以及
    法律依据:
    等情况的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在简易程序中,执法人员进行当场行政处罚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违法事实,是指执法人员必须告诉当事人什么行为是违法的,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什么条款应当给予什么样的行政处罚。当事人享有辨认执法人员身份的权利,即确认权。当事人有确认对自己进行行政处罚的人员是否具备法定资格的权利。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当事人享有依法进行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即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有对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提出自己的主张的权利。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当事人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所规定的行政管理秩序的处罚对象,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有很大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九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 行政处罚权是由法律规定的,所以,法律规定派出机构有行政处罚权的,可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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