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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照顾工人,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6-24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在非上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怎么处理?
    是在单位吗?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作为用人单位适当给予额外的人为关怀也是很好的。
    如果死者家属无理取闹的话,可直接报警,由警方处理。
  • 法律分析:心脏病不是职业病,不能按职业病认定为工伤;工作中向领导汇报工作也不会气出心脏病,本身有心脏病气发倒是有可能,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48小时内经过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算工伤,只能按因病待遇处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劳动者上班中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死亡的,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亡的补偿都是由工伤保险承担。
    用人单位应协助劳动者办理工伤认定、领取工伤待遇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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