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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把孩子的户口迁回去吗?

其他 2023-06-25 0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私下把孩子户口迁走。迁移户口的流程如下:
    1、去原所在地出具无犯罪证明,社区里出婚育证明;
    2、申请报告上填写基本资料,然后拿去迁入地社区盖章,再拿去社区的协警处盖章,最后拿到迁入地盖章;
    3、如果没问题,20个工作日后会给准迁证;
    4、携带相关材料去迁入地就可以了,会给新的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迁移户口所需哪些材料
    1、迁移户口申请;
    2、接收单位证明;
    3、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4、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5、房产证原件。
  • 可以迁回。离婚后户口回迁的,需要迁移当事人带上户口簿,去目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处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目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再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的,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可以。按下面步骤办理公民迁入(准迁)户口手续: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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