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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起诉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5 0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财产分配不公平的,能够在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平的,要证明被告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如下:
    1、离婚时一方隐瞒、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藏、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2、离婚后,对方发现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予以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后觉得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重新分割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重新分割的,应当予以受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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