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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解除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25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需要根据时间情况来确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得劳动者的意见,如劳动者同意了,双方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在协议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金;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由于用人单位自身原因确是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需要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可能有补偿金,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是属于劳动者自己提起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不会有经济补偿的。但若是属于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而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试用期解除合同一般是不会有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并不包括试用期。法律规定,试用期中,除有法定解除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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