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解决拒绝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问题

其他 2023-06-25 11: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不服的,应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应当向注册商标争议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对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不服提起诉讼的注意事项如下:
    1、当事人对注册商标争议裁定不服的,应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应当向注册商标争议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郑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