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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单务合同,遗赠的义务是谁?

遗产继承 2023-06-25 22: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一增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 法律分析:受遗赠人的义务:
    1、在附义务的一增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
    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
    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有受遗赠的权利。
  • 遗赠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合格的遗赠人和受遗赠人;
    2、遗赠人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3、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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